中国矿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的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29 浏览次数:2765


学分制是高校实行的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份量,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课程内容深浅难易的量化表示,也是学生研读课程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反映。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我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增强教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从2000年9月自2000级起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施范围:
1. 属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中的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三种学历层次的各专业;
2. 属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委培、半脱产(业余)、函授、业余(夜大学)等学习形式的各专业。
3. 从2000年9月自2000级起试行学分制及弹性学制。
二、学期安排、教学时数和学分要求
每学年实行两学期制,平均每学期20周,寒、暑假合计11周。委培班每学期教学时数一般在380~400学时;函授、业余(含半脱产)每学期教学时数一般在120~240学时。一般每学期课程学分委培班不低于24个学分,函授、业余(含半脱产)不低于15个学分。
三、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三大类:
1.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的、是学生必须修读的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全部必修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必修课分为公共基础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其他层次专业的必修课则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2.选修课:包括文化素养课、知识扩展课及专业技术延伸课。
①文化素养课:是为提高学生文化底蕴所开设的自然科学、人文、社科、艺术等方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爱好选学。
②知识扩展课: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为学生个性发展所开设的如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特长、爱好选学。
③专业技术延伸课:是为了加深专业知识和拓宽适应面所设置的专业课程,学生可依个人意愿选择。
3.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环节,学生必须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
四、学分的计算与取得
学分是度量课程量的计算单位,是课程内容的量化表示,同时也是学生学习课程所需劳动量的反映。学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理论教学课程:委培班每16学时计1个学分;业余面授每12学时计1个学分;函授面授每8学时计1个学分。
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军事理论课及某些选修课等,每32学时计1个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调查)、专业技能实训等,集中进行的,每周计1个学分;分散进行的,合计满1周的计1个学分。
4.已经注册的学生,修读课程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五、成绩考核与绩点
为了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的质和量,对学生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和评估。
绩点计算办法如下:课程的正常考核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或以优(A)、良(B)、中(C)、及格(D)、不及格(F)五级分制进行评定,学生成绩登记表上以百分制和相应的A、B、C、D、F五级登记,再用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1. 课程绩点的计算
课程绩点按下表进行计算。
考试成绩与课程绩点折算表
成绩
成绩等级
课程绩点
90~100
85~89.5
A
A-
4.0
3.7
82~84.5
78~81.5
75~77.5
B+
B
B-
3.3
3.0
2.7
72~74.5
68~71.5
66~67.5
C+
C
C-
2.3
2.0
1.7
64~65.5
60~63.5
及格
D+
D
1.3
1.0
<60
不及格
F
0
以二级分制合格与不合格评定的成绩,其课程绩点分别对应为2.7与0。
2.课程的学分绩点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经考核后所得的课程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以学生所学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例:某学生一学期修读五门课程,学分均为2,各门课程成绩分别为A、B、A、D、F,则该生的各门课程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及5 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如下表。
课程成绩
A
B
A
D
F
课程绩点
4
3
4
1
0
课程学分绩点
8
6
8
2
0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8+6+8+2+0)/(2+2+2+2+2)
=2.4
一学年中,平均学分绩点≥3.0,并且学分绩点为0的课程门数为0的学生为学习优秀生。
4.以平均学分绩点和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两项作为衡量该生学习质和量的重要指标,一学期计算一次。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优、转专业、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资格审查等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下一学期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数以及可否跨年级选课的主要依据。
5.凡课程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准予补考。委培和半脱产班的补考在每学期第二周的周六、周日两天进行。函授业余的补考在有关站(点)期末正常考试后进行。补考及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载,注明“补考”并给予学分,其绩点为1.0。
6.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可以参加毕业前补考。
7.申请课程免修免考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
六、学制、学习年限及毕业学分要求
1.实行弹性学制。按不同的层次、学习形式和专业确定相应的基本学制,学生在基本学制内可以修满学分提前完成学习过程(委培班除外),也可延长学习年限推迟2~3年完成学习过程。
2.学生在基本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并取得毕业最低总学分,方能毕业。毕业最低总学分数,按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执行。
在基本学制内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对于提前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也应交足基本学制所规定的学费;在基本学制外推迟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交纳学费或按基本学制外课程学习标准交纳学习费用。
3.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成绩合格的优秀学生,经批准可先离校工作实习,待到基本学制规定的年限再返校与本届学生一起毕业。提前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4.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后,可继续缴费选修其它课程,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时,作为任选课学分记入个人学习成绩总表,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影响毕业。
七、附则
1.本规定从2001年级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学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