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团内民主评议 暨“五四”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部学生之窗 发布者:stu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859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团内民主评议

暨“五四”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我部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目标,不断推进共青团深化改革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共青团工作和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提升了共青团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的进程,保障了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活力。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际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中国矿业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矿团字[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别及名额

年度团评推荐工作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类。

(一)校级各类奖项推荐类别及名额为:

1. 中国矿业大学十佳团支部(从校级优秀团支部中推荐1个);

2.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团支部(3个);

3. 中国矿业大学十佳团支书(从表现优秀的团支书中推荐,名额不限)

4.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6人);

5.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8人);

6.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人);

(二)院级各类奖项推荐类别及比例为:

1.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团支部(2个)。

2.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3人)。

3.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共青团员(20人)。

4.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学生干部(5人)。

5.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10人)。

6.职业与继续教育部优秀学生宣传干部(员)(5人)。

二、评选依据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宣传干部、优秀学生管理干部等各类奖项将根据《职业与继续教育部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学生申请相关奖项的,要求在2018年度团支部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个人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记录。

本次团员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工作的考评时间段为2018年度全年至20194月。凡在此期间受到校、院两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在团员民主评议中不予及格。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评选步骤

各类奖项推荐工作开始前,各班主任、团支书要做好动员工作,对各团支部的推荐工作进行细心指导。

(二)时间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自323日起至325日止;校级各类优秀推荐工作自325日起至42日止;院级各类优秀推荐工作自42日起至44日止,各团支部将各类奖项推荐名单上报部团委,由部团委审核,报经部党委同意,上报校团委。

(三)评选依据

1.十佳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的候选支部,必须具有四星级团支部资格。申报优秀团支部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经部团委审核、学院部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十佳团支部由部团委团总支根据评比条件,在申报的优秀团支部中进行择优推荐,不超过1个,校团委将择期组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凡申报十佳团支部的单位,须在申报表“是否申报十佳团支部”一栏中标注清楚,并附一份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未被评选为“十佳团支部”的,将授予“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2.十佳团支书从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择优选出,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条件外,还应具体担任团支部书记工作,工作优秀且工作1年以上的团支部书记优先参与评比。申请十佳团支书的,请在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时放在最前面并进行标注,校团委将择期组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和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部团委(团总支)审核,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

4.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生组织评选推荐,由指导老师组织评选,由部团委审定。

5.各类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主题团会,扎实、认真落实团评工作,确保对每位团员做出评议,使得“五四”团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以“五四”团评为契机,全面落实本学期团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文化艺术节及其他活动。

3.各支部申报先进集体或个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类申请表格。

4.请各团支部严格遵照时间规定进行推荐工作,过期视为放弃。

五、其他说明

1、团关系转入我校满一学期不足一年的仅能参加院级优秀个人评比,不足一个学期的不参与任何奖项的评选。

2、未能按时缴纳团费、未交团费团员及团籍未注册的同学不得参与任何优秀个人的评比。

  

附件:评选工作相关办法及表格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部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职教团字2019【1】号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团内民主评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