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学年第一学期函授、业余教育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者:马敬飞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1153

各函授站(点):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 2016 学年第一学期函授、业余教育课程教学执行情况,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的课程期末考试在2016年7月9日~10 日进行;上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以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课程考试安排在 7 月 11 日~12 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一、附件二。
2、函授站(点)自定命题考试的课程,必须在 2016 年 7月12日前完成课程考试,但在安排考试前至少要提前3周将试卷(A、B)及答案(A、B)分别发送至考试中心,经考试中心审查同意后,方可安排考试。
以上课程考试地点均在各函授站(点)进行。
二、有关要求
 1、各函授站(点)负责人为各站(点)期末考试主考。主考要认真履行主考职责,落实考场、选派监考人员,考前要组织召开监考人员会议、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课程考核工作条例和考生违纪处分条例,要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考场要宽敞明亮,一人一桌,学生考试时要隔位、背对讲台就座。考试前学院将派巡考人员携带试卷前往各函授站(点)巡考,并协同函授站(点)核准学生考试资格、落实考前准备工作。
函授站(点)主考负责检查、验收试卷,并做好试卷保管与保密工作。在每场考前半小时,监考人员到齐后试卷方可启封。
2、课程考核方式分为闭卷、开卷、开一页、课程单独评定、函授站自定五种方式,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考核方式为开卷的课程,考生可带 2~3 本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独立完成答卷。
考核方式为开一页的课程,考生考试时可携带一页写满参考内容的、大小不超过 A4 的纸张参加考试,该纸张右上角要注明函授站(点)、班级和姓名。开一页纸上内容只能为手写形式,并在考试之前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能为复印件、打印件等其它形式。考试时监考人员要逐个检查并在右上角作醒目标记后方为有效。其它要求与闭卷相同。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收回该开一页纸张。
考核方式为上机开卷的课程,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独立完成,其它要求与开卷相同。考试期间考生将答案存放在电脑硬盘上,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再将考生的答案文件夹复制到 U 盘上。上机考试期间考场要关闭网络,防止学生互相拷盘,避免发生试卷雷同事件。
考核方式为单独评定的课程,评分标准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考核方式为函授站(点)自定的课程,由函授站(点)自主命题、确定考核方式、制卷、印刷、封存。
3、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函授站(点)需提前告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试期间函授站(点)要高度负责,严格执行学院考试规定。
4、考试结束后,巡考、主考和监考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每场考试监考记录表,清点考生答卷,并将其封入试卷袋中,在试卷袋封口处要加盖函授站(点)公章。
5、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正考考试试卷,均在各函授站(点)批阅。考试结束后函授站(点)主考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阅卷过程要严肃、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含有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的课程,其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成绩要单独评定。学生课程设计或实习报告上必须有评阅教师签名方可有效。
6、参加课程补考、缓考的考生考卷,毕业后非随在读班级重修的考生考卷,考试结束 2 天内必须邮寄或委托巡考人员带回学院,由考试中心组织教师批阅。
7、学生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在线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给出,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各课程面授老师负责录入。
平时成绩根据各学生出勤、作业完成情况、实验或实践环节等由任课老师给出,不同课程平时成绩所占比例见附件一。
申请不参加在线学习的各站(点)班级,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成绩登记表样表见附表 1、附表 2。
课程成绩单的填写要清晰、规范、整洁、完整,每一页成绩单均要有阅卷教师签名并加盖函授站(点)公章。成绩单填写不清晰、不规范、不完整,均作无效处理。
9、各站(点)要在 2016 年 7 月 23 日前将批阅后的所有考卷、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上机考试的光盘,填写完整的成绩单以及各站(点)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寄(送)到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考试中心。学院收到后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寄者,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10、为加强考试监督、管理,各函授站(点)不得在站(点)外安排考场。
11、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各函授站(点)要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学习、诚信考试。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三、补考和缓考
1、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各站(点)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2、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或考试不合格者,将于下学期期末安排补考。请函授站(点)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前将补考学生名单报至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