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的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苏教成[1997]59号)、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矿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均具备申请免修免考资格。
二、免修免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免修:是指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习和考勤,但要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免考:是指学生既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习和考勤,也不要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经学院审批合格承认原已学过的课程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
免修免考具体条件如:
1.学生入学前,已在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学历教育中学过与现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相同的课程,并取得正式成绩者,可申请课程的免修免考。
2.因休学等原因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在原年级、原专业已学完教学计划中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课程的免修免考。
3.参加国家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者,可申请课程的免修免考。若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课程单科合格证且成绩≥70分者,可申请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课程。
4.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生确已学过,但成绩不能承认的,可以申请免修,但须随班参加课程考试。专升本班学生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在专科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70分,可以申请免修,但须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5.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业学生,自99年起要参加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非英语专业《英语》和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的统一考试,因此,《计算机基础》和最后一学期的《英语》课程,必须参加省统考,不能免考,其它学期的《英语》课程,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免考。
6.专科生的专业主干课程、本科生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学位课程、实践性较强的理论课和实践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原则上不准免修免考。
7.免修免考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最低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8.免考课程成绩的记载:凡批准免考的课程,其成绩按以往考核部门提供的成绩记载,获得相应学分。若原课程成绩按五级分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四等次分别以90、80、70、60分计入成绩册。
9.已有成绩记载并获得学分的课程,不能再次办理免考。
三、办理时间及要求
1.每学期开学三周内由教学管理科集中办理当学期的大学课程免修免考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课程免修免考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核实的个人档案内原始成绩单复印件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生历年成绩单(必须是归档成绩)并加盖公章、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委培、半脱产班学生以班为单位,函授、业余(夜大学)学生以函授站(点)为单位,汇总的申请表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教学管理科统一办理,教学管理科应该在接到申请表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批结果。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