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材订购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1-09-29 浏览次数:1693


教材订购与及时发放是稳定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教材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效果的必备资料,因此,学院要求所有学生必须配备教材。
为了准确、高效、有序、及时地做好教材的订购与发放工作,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及时、如数领到教材,学院必须对教材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科教材管理员负责拟订教材订购计划,教材代理商根据教材订购计划,负责提供并发放教材。教材代理商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招标确定。任何函授站(点)或个人不得擅自从其它渠道定购或发放教材。各函授站(点)应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的收发与保管工作。
二、所有学生没有特殊理由均须购买学院统一订购的教材,否者,不予注册。
三、函授站教材的发放
徐州地区以外各站点的教材,由教材代理商根据教材订购计划,负责按时直接邮寄工作,邮寄时应附有注明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使用班级、数量及价格、包数及挂号号码的清单。各函授站(点)要及时按清单认真清点、验收所收到的教材,若有差错,要及时将差错情况通知教材管理员和代理商,以便核实与协调。徐州地区各站也可自行到代理商处领取教材。
四、委培及半脱产班的教材发放
委培及半脱产班所用教材由代理商负责到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发放,学生必须按课表核对所发教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时,按照教学管理科提供的教材发放情况表,由班主任安排专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班级为单位集体领取全班所有配套教材。
各班按照教材发放情况表,以班为单位在开学第二周,将收齐的教材款交给代理商。
五、教师用书的发放
学院任课教师所用教材凭教材管理员出具的清单,由教材代理商按时送达教学管理科,多余教材开学1个月内退还。教材管理员按学期统一与教材代理商结算费用。
函授站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由各函授站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每年5月31日前,各函授站点要与教材代理商结算教材费用,以便教材管理员与教材代理商及时核实、清理函授站点教材情况。
七、教材管理员应按规定与院财务定期清理教材帐,做到帐清、物清。
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学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