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312

各函授站: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1学年第二学期函授教育课程教学执行情况,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的课程期末考试在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上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以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1月10日~11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以上课程考试地点均在各函授站进行。
二、有关要求
1、各函授站负责人为各站期末考试主考。主考要认真履行主考职责,落实考场、选派监考人员,考前要组织召开监考人员会议、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课程考核工作条例和考生违纪处分条例,要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考场要宽敞明亮,一人一桌,学生考试时要隔位、背对讲台就座。
函授站主考负责检查、验收试卷,并做好试卷保管与保密工作。在每场考前半小时,监考人员到齐后试卷方可启封。
2、函授站要将班级详细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考场、监考教师)于12月31日前教学管理办公室,并严格按照上报安排组织考试,不得任意更改考试计划。没有特殊原因,函授站一律要按照线下方式组织期末卷面考试。考试期间学校将加大对函授站的巡视力度,同时各函授站要及时将考试情况照片、视频上报学校。
3、所有考试均不得携带手机。否则按违纪处理。
4、课程考核方式分为闭卷、开卷、开一页、课程单独评定,各函授站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考核方式为开卷的课程,考生可带2~3本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独立完成答卷。
考核方式为开一页的课程,考生考试时可携带一页写满参考内容的、大小不超过A4的纸张参加考试,该纸张右上角要注明函授站、班级和姓名。开一页纸上内容只能为手写形式,并在考试之前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能为复印件、打印件等其它形式。考试时监考人员要逐个检查并在右上角作醒目标记后方为有效。其它要求与闭卷相同。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收回该开一页纸张。
考核方式为单独评定的课程,评分标准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5、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函授站需提前告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试期间函授站要高度负责,严格执行学校考试规定。
6、考试结束后,巡考、主考和监考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每场考试监考记录表,清点考生答卷。答卷封入试卷袋中,在试卷袋封口处要加盖函授站公章。
 7、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正考、补考、重修考试试卷,均在各函授站批阅。考试结束后函授站主考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阅卷过程要严肃、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凡含有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的课程,其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成绩要单独评定成绩。学生课程设计或实习报告上必须有评阅教师签名方可有效。
8、对学校已制备网络课件的课程,课程最终综合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学生在线学习成绩由学校在线学习平台自动给出,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40%,线下卷面成绩占比60%。
对没有网络课件的课程,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30%和卷面成绩70%构成。课程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作业完成情况、实验或实践环节等给出。
9、函授站及时组织任课教师在学校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系统会自动综合在线成绩后给出每位学生的最后总评成绩。各课程成绩比例详见附件一,成绩登记表样表见附表1。
没有网络课件考核的课程,纸质课程成绩单的填写要清晰、规范、整洁、完整,按照综合系统中信息标注清楚学年、学期、专业班级等。全部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后,课程成绩单经函授站核对无误后直接导出打印,成绩一经提交发布不可修改。每一页成绩单均要有阅卷教师签名并加盖函授站公章。成绩单不清晰、不规范、不完整,均作无效处理。
10、各站要在2022年2月21日至25日间将批阅后的所有考卷、监考记录表、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成绩单以及各站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寄(送)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继续教育学校教五楼付连敏老师收,邮政编码:221008,联系电话:0516-83885942。学校收到后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卷和成绩检查,检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寄者,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11、各函授站必须在2022年2月23日前将学生的各科考试卷面成绩录入学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最后的总评成绩以学校系统发布的为准。各函授站要及时提醒学生登录系统查看发布的成绩。
12、为加强考试监督、管理,各函授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变考核方式,或在站外安排其它考场。
13、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各函授站要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学习、诚信考试。
考试期间,学校将派巡考教师到函授站进行巡视。函授站要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要求,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三、补考和缓考
1、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各站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向学校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2、本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手续者,将安排在2022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进行补缓考,请相关函授站于2022年3月31日(第6周)前将补考、缓考学生名单报至付连敏老师,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电子文档请自行到学校网页或'矿大继教教学管理群'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